2.1项目概况:平湖市怀橘路东延伸段(长胜路-经三路)道路、桥梁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建设规模:平湖市怀橘路东延伸段(长胜路-经三路)道路、桥梁工程:设计总长1.62km,设计时速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m,沿线座(新建一号桥单跨25米,总长185米;新建二号桥单跨16米,总长48米;新建三号桥单跨16米,总长16米),同时建设雨水管道(最大管径1200mm)、电力管道、路灯、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
2025年市政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怀橘路(长胜路至经三路)工程:主要敷设DN400污水管道约616米,DN500污水管道约478米及配套污水井。
建设半岛平台 半岛网站地点:平湖市南市新区,道路西起长胜路,东至经三路,终点位置接顺梦飞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怀橘路东延伸段(长胜路-经三路)道路、桥梁工程和2025年市政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怀橘路(长胜路至经三路)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8985.0439万元(其中平湖市怀橘路东延伸段(长胜路-经三路)道路、桥梁工程招标概算控制价:8546.9944万元;2025年市政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怀橘路(长胜路至经三路)工程招标概算控制价:438.0495万元)。
2.3计划工期:3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阶段工期310日历天)。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备(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4)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质;□(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6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6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9上述条款3.13-3.18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