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63—2013 4.11 电缆支架应便于安装、表面平滑,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 4.12 电力管道内的金属构件均应用扁钢与接地装置连接。 4.13 金属构件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光滑,不应有漏镀、过酸洗、结瘤、积锌、锐点等缺陷,镀锌 层厚度和镀锌层镀覆量符合表 1 规定。热浸镀锌层加工和试验检测应符合 GB/T 13912。 表1 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镀覆量 镀件厚度 (mm) t≥6 3≤t<6 最小平均厚度 (μm) 85 70 最小平均镀覆量 2 (g/m ) 610 505 局部最小厚度 (μm) 70 55 局部最小镀覆量 2 (g/m ) 505 395
DB11/T 963—2013 6.12 电力隧道宜在变电站、 电缆终端站以及路径上方每 2km 适当位置设置出入口, 出入口下方应设置 方便运行人员上下的楼梯。 6.13 电力隧道内应建设低压电源系统,电力隧道内电源系统一般规定: ——电力隧道外电源不应少于 2 路,电压等级不高于 380V,并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电力隧道供电半径应满足电气需求,末端电压降不应大于 10%。 ——电力隧道内电源线应敷设于耐火槽盒(管)内,耐火槽盒(管)应防水、防潮、阻燃,耐火槽 盒(管)阻燃等级不低于 B1 级。 ——电力隧道电源系统电源箱、配电柜等装置应安装于工作井内,且不影响隧道净空,避免水淹。 6.14 电力隧道内应安装照明系统,电力隧道内照明系统一般规定: ——电力隧道内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潮防爆节能灯。 ——照明灯具在隧道内应采取吸顶安装,安装金具应耐久稳定。 ——隧道及工作井内的平均照度不小于 10lx;最小照度不小于 5lx。 ——在隧道内灯具应采用分段控制。 6.15 电力隧道应设置通风设施,电力隧道通风系统的一般规定: ——电力隧道应根据所在地区环境条件、电缆敷设条件及其余地下管道等条件,以技术可靠、环境 友好、经济合理的原则设置通风系统。隧道内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 40℃,当自然通风不能满 足隧道内环境温度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当电力隧道建设长度在 300m 以内时, 应在隧道两端设立通风亭各一座, 隧道建设长度超过 300m 时,宜在电力隧道出入口、工作井以及中间每隔 250m 适当位置设立通风亭。 ——在电力隧道出入口、工作井、通风井上依次设立进风通风亭和出风通风亭。 ——通风亭通风管内径不应小于 800mm。 ——电力隧道内机械通风风速不大于 5m/s,隧道内换气不小于每小时 2 次。 ——在通风亭内应采取降噪措施,噪音应满足国家环境标准要求。 ——通风亭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远程监控等要求。结构设计满足防止人员非法入侵,易燃易爆等 有害气体、液体进入隧道的功能。必要时可加装远程监控措施。 ——在进、排风孔处应加设能防止小动物进入隧道内的金属网格。 6.16 电力隧道应建设排水设施,电力隧道排水设施的一般规定: ——电力隧道坡度不应小于 0.5%,高落差地段的电力隧道中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30%。 ——电力隧道最低点应设置工作井,工作井的底板应设置集水坑,底边泄水坡度不应小于 0.3%。 ——电力隧道宜采用自动化机械排水系统。 ——机械排水系统水泵应采用可耐腐蚀性的潜水排污泵,其寿命在正常工况下不应低于 10 年。 ——排水管应与市政雨水管线相连通,保证排水通畅,并应有防止雨水回流的措施。 ——排水系统应设置水位监测装置,具有高位报警功能。 6.17 电力隧道内每 200m 设置标识牌,岔口处应设置荧光指示半岛官方网址 半岛入口官网牌,标识、指示牌应具有电力隧道地面 以上道路名称、方向以及与两侧出口距离等信息。 6.18 电力隧道内两侧最上层支架上,应安装耐火槽盒,耐火槽盒应与支架同期安装。 6.19 电力隧道宜加装通讯系统,满足隧道内外语音通话功能。
注:本镀锌层是指未经离心处理的镀层。 4.14 工作井井室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4.15 工作井内应设置安全爬梯、预埋拉力环和电缆支架等设施,电缆支架的配置不得妨碍安全运行。 4.16 电力隧道内、电力排管与变、配电站室连通的工作井内,所有管孔(含已敷设电缆)均应采用阻 水法兰进行防水封堵。 5 路径选择 5.1 电力管道的路径选择,除应符合 GB 50217、DL/T 5221 等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城市道路网规划 的总体要求,并应保证电力管道与城市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 电力管道的布置应与半岛官方网址 半岛入口官网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 合。 5.3 根据规划需求,应在规划路口、线路交叉地段,合理设置三通井、四通井等构筑物进行接口预留、 线 电力管道在道路下方的规划位置,宜布置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带下方。当电力隧道位于 机动车道或二级以上公路、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主路下时,工作井不应设在主路机动车道上。设置在绿 化带内时,工作井出口处高度应高于绿化带地面不小于 300mm,工作井井盖等地面设施应与道路景观相 协调,宜不影响道路路牙的直线 电力管道宜沿现状和规划道路建设。沿市政道路建设的电力隧道进出口及通风亭等的设置应与周 围环境相协调。 5.6 穿越河道的电力管道应选择河床稳定的河段,埋设深度应满足河道冲刷和远期规划要求。 5.7 电力管道与市和区县人防指挥所的间距应满足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5.8 电力管道与公路、市政道路建设宜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6 电力隧道
DB11/T 963—2013 物。 3.5 出入口 entrance-exit 单独或结合安装通风等设备而设置的供人员进出的地上建筑物。 3.6 电缆支架半岛(bandao) 半岛官方 cable brackets 用以支撑电缆的刚性结构系统,包括电缆桥架、普通支架、吊架等。 3.7 耐火槽盒 fire-resisting trough box 用耐火性能板材制成,用于敷设电力电缆、通讯电缆的主体部件的槽盒。 3.8 接地装置 grounding connection 接地线 电力管道建设应积极采用标准化建设成果,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鼓励采用新理念、新技 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4.2 电力管道应依据电网空间布局规划建设。 4.3 电力管道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安全、环保、消防、人防、防灾和劳动保护等国家 相关规范规定。 4.4 电力管道建设采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混凝土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4.5 新建电力管道应与现状电力管道连通,连通建设不应降低原设施建设标准。 4.6 电力管道接近加油站类构筑物时,管道(含工作井)与加油站地下直埋式油罐的安全距离应满足 GB 50156 的要求,且加油站建筑红线 地中埋设保护管,应满足荷载要求和耐腐蚀性要求。管枕间距宜按管路运营的最不利工况条件下 的强度(抗弯、抗剪等)、刚度要求合理确定;在通过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的软土或不良地质地段应采 取可靠技术措施予以处理。 4.8 电力管道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要求,管道转角不应小于 90°,并进行圆弧过渡处理。 4.9 电力管道井盖应符合 GB/T 23858、DB11/ 147 和 DB11/T 452 的要求,尺寸应标准化,应具有防水、 防盗、防滑、防位移、防坠落等功能,并设置二层子盖。 4.10 电力管道内电缆支架、爬架、拉力环、爬梯、工作半岛(bandao) 半岛官方平台、护栏、篦子、接地极、地线等钢构件均 应采用预制标准件,并进行热镀锌等防腐处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管道建设应遵循的一般规定、路径选择、电力隧道及电力排管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输配电电缆线路新建电力隧道、排管工程。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本标 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912 金属覆盖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23858 检查井盖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 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 地下设施检查井双层井盖 DB11/T 452 非金属材料检查井盖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力管道 power channel 用于敷设电力电缆的隧道、排管、工作井组成的构筑物,或者三种型式的组合。 3.2 电力隧道 cable tunnel 容纳电缆数量较多、有供安装和巡视方便的通道,且为地下电缆构筑物。 3.3 电力排管(埋管) cable duct 按规划电缆数量开挖沟槽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电缆构筑物。 3.4 工作井 manhole 供人员出入以安装电缆接头等附属部件、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或电缆通道通风所需的电缆构筑
DB11/T 963—2013 6.1 电力隧道内部有效断面尺寸(净空)应根据其内规划敷设的电缆电压等级、截面、数量来确定: ——明挖法隧道有效净空尺寸宜选用 2.0m×2.1m、2.6m×2.4m。 ——矿山法隧道有效净空尺寸宜选用 2.0m×2.3m、2.6m×2.9m。 ——盾构法隧道有效净空尺寸不应小于明挖法的有效净空尺寸。 ——根据电网规划,电力隧道还可选用其他特殊断面型式。 6.2 电力隧道应按照重要电力设施标准建设,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 于 100 年;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3 电力隧道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施工方便、检修容易等要求,施工缝、穿墙管、 预留孔等细部结构应采取相应的止水、防水措施。 6.4 采用矿山法或盾构法修建电力隧道时,应根据环境条件严格控制地层变形、地面沉降。 6.5 电力隧道内最小允许通行宽度不应小于 1m。 6.6 电力隧道内接地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电力隧道内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 接地网应与发电厂、 变电所接地网两点及以上相连接。 ——电力隧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 5Ω,综合接地电阻应小于 1Ω。 ——电缆支架与接地装置焊接牢固,防腐符合规范要求。 6.7 电缆支架应符合以下规定: ——沿隧道侧墙布置,立铁垂直于隧道底板安装,纵向应平顺,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 上,电缆支架水平间距 1m。 ——电缆支架材质以普通钢材为主,支架表面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应牢固且耐久稳定。 ——对于在电力隧道采用分相布置的单芯电缆,电缆支架应采用非铁磁性材料。 ——电缆支架应能满足所需的设计承载能力要求。 6.8 110kV 变电站 (楼) 应设不少于 2 个方向的 3 个电缆进出线口及进出线kV 变电站 (楼) 应设不少于 2 个方向的 4 个电缆进出线口及进出线电力隧道。 变电站出线孔数及孔径应满足该变电站永 久规划出线kV 变电站进出线电力隧道的净宽尺寸不应小于 2.4m,长度宜不小于 3.0m。 6.9 220kV 和 110kV 变电站、110kV 及以上主网电缆进出线口以及进出线kV 配网电缆 出线口及电力隧道分开设置。 6.10 电力隧道沿线应设置工作井用于电缆敷设,工作井应符合以下规定: ——隧道工作井内应有容纳供人员上下的活动空间。 ——井室高度不宜超过 4.0m,超过时应设置多层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并设置盖板,多层工作井每 层设固定式或移动式爬梯。 ——隧道工作井用于 10kV 配网电缆出线时,井壁上应预留出线孔及电缆固定架。 ——隧道工作井上方人孔内径应为 800mm, 在电力隧道交叉处设置的人孔不应垂直设在交叉处的正 上方,应错开布置。 6.11 电力隧道三通井、 四通井应满足最高电压等级电缆线路的弯曲半径要求, 井室顶板内表面应高于 电力隧道内顶 0.5m,并应预埋电缆吊架,在最大容量电缆敷设后各个方向通行高度不低于 1.5m。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勇、郭连启、周长宽、方砚升、丛光、李明春、朱占巍、岳国荣、杨建伶、 张立军、王伟波、关浩、商建军、刘艳平、金林、李继波、谢冬、贺晓梅、张晓颖、杨志福、孟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