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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

2025-03-08 22:09 已有人浏览 小编

  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2.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承担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医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我部门共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执法与安全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种植业与发展规划股、养殖业与环境资源股、乡村振兴管理服务股、农村经济与农田农机股。

  1.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制定大小春生产指导意见,全方位推进落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指标任务,把面积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农户和田块,做到应栽尽栽。全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84,000.00亩,预计总产量97,600.00吨,种植大豆4,700.00亩,油料20,700.00亩,兑付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519,600.00元;蔬菜种植70,000.00亩,蔬菜产量80,000.00吨。种植甘蔗8,000.00亩,茶叶26,000.00亩;出栏生猪130,000头、肉牛22,000头、肉羊36,000只、家禽1160,000只,肉蛋总产量达20,000.00吨;推广稻田养鱼10,500.00亩,渔业产量2,410.00吨。

  2.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广先进实用设施装备,特别是中小型农机和设施装备,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代耕、代种、代管等方式,帮助农户搞好农业生产。加强农业科技推广,落实科技增粮措施,推广农作物集中育秧、间作套种、地膜覆盖、测土配方、绿色防控等技术,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全力抓好防灾减灾,扩大作物保险面积和品种,做到应保尽保。以芒果为主的特色水果种植面积达470,000.00亩,产量600,000.00吨,预计产值3,800,000,000.00元。种植中药材20,000.00亩、热带花卉12,000.00亩、茉莉花10,000.00亩,预计产值600,000,000.00元。成功举办中国·元江第六届芒果产业大会暨元江干热河谷流域芒果产业联盟第一次大会和中国·元江首届茉莉花产业大会,“元江蕃荔枝”“元江羊街米”2个区域公用品牌和万绿、农润、大有为等9个企业品牌被纳入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新认证绿色有机产品50个,全县有效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数量为203个,“七彩元江”有机古树红茶在第九届中国北方青岛国际茶叶博览会上获得金奖。

  3.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分级分类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标准,有针对性的查缺补漏,积极争创县级、市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标杆示范基地,形成示范引领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育新建一批,建立基地清单化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全县在库农业基地1817个,2024年新建基地133个,其中种植基地1456个(新增153个),畜禽养殖基地340个(减少20个),水产养殖基地21个。申报省级基地7个,认定市级基地141个。完成220.00亩滇重楼种植GAP示范基地认证,成为玉溪市第一块GAP示范基地。完成1,350.00亩滇龙胆草仿生态种植,成为云南省第二大滇龙胆种植基地。

  4.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有序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持续提升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建立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农业经营体系,把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发展农业企业14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8户,家庭农场208户。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组织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户,新增农业基地转化为“四上企业”1户,累计有农业龙头企业37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10户、市级8户、县级18户。

  5.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有序推进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标准农田、数字蓝莓现代农业产业园、生猪标准化养殖、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干热河谷种质资源保护等项目建设,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687,000,000.00元。

  6.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防火墙”。把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常态化措施,全县监测对象1008户360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703户2603人。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本措施,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4,186.00元,同比增幅11.50%。

  7.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接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增强乡村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强化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坚持因村施策、突出特色,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改建农村户厕847座、完工率103.00%,农村公厕13座,完成年度任务的100.00%。美丽乡村建设点面开花,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6个、提升村建设59个,创建1个省级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74个市级绿美村庄,创建五星级美丽乡村1个、四星级美丽乡村3个、三星级美丽乡村4个。

  8.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现代农业服务公司运营管理,支持多种模式盘活运营农村“三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机制,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查核实,县、乡成立11个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指导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政策解析。全县代管村组集体资产总额487,000,000.00元,集体经营性收入预计均达150,000.00元以上。累计审批农村宅基地1353宗,面积246.00亩。累计流转农村土地98,400.00亩,实现土地流转收入41,620,000.00元。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82,770.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52,770.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15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8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总收入增加4,781,570.06元,增长164.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纳入年初特定类项目经费增加,二是单位资金比上年度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52,770.06元,其中:本年收入5,352,770.0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52,770.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增加2,451,570.06,增长84.5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纳入年初特定类项目经费增加,二是单位资金比上年度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82,770.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52,770.06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698.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498.97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分析职业年金本年度未纳入预算,住房公积金有所下降;项目支出1,804,071.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42,615.52元,增长366.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纳入年初特定类项目经费增加,二是单位资金比上年度增加。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2,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420.48元,主要用于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5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丧葬费及死亡抚恤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1,549.37元,主要用于支出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92.89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2,694,480.23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行政运行费等。

  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477,8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资金。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802,976.78元,主要用于元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及工作经费等支出。

  2130126农业社会事业2,212,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等项目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83,624.79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等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119.52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育肥猪保险补助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268,95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000.00元,较上年增加39,000.00元,增长25.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10人次。增长变化原因为机构合并,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安排项目预算支出12项,各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育肥猪保险补助资金项目:力争养殖业投保数量稳定增长,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育肥猪投保数量达到60,000头以上,农户满意度90.00%以上。粮食作物投保率达80.00%以上,农户满意度90.00%以上。通过实施农业保险,降低自然灾害对农户生产造成的损失。

  (二)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保护耕地的意识,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确保粮食安全,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80,000.00亩以上。

  (三)玉财建〔2024〕124号元江县干热河谷水果产业示范区项目(一期)资金:主要开展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勘察设计及地质灾害评估,场地平整、道路硬化、排污管道等前期工作,并完成招投标和开工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辐射带动人民群众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四)玉财农〔2022〕36号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及2021年部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资金:通过2020-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4904座农村卫生户厕改建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元江县农村卫生户厕的覆盖率,不断改善广农村地区群众入厕环境,有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改厕满意度90%以上。实现了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面提升元江县农村厕所改建品质和管理质量,让广大群众文明如厕,进一步建设美丽村庄。

  (五)非税收入成本专项经费:2024年度罚没收入70,800.00元按60.00%返还用于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案经费。

  (六)2017至2019年历年欠拨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力争种植业、养殖业投保数量稳定增长,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计划投保水稻25,000.00亩;玉米110,000.00亩;油菜20,000.00亩;能繁母猪6,000头;育肥猪60,000头。

  (七)元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及工作经费:按照《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3〕5号)要求完成2023年元江县土壤三普工作。土壤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八)玉财建〔2023〕206号元江县农村人居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元江县农村人居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十)玉财农〔2023〕168号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资金:通过项目实施,红河街道灾后沟渠修复510.00米,那诺乡灾后沟渠修复2,800.00米,累计受益农户871人,恢复受灾地区农业灌溉条件。

  (十一)2023年末结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023年末转结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十二)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核定2025年遗属生活补助。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4,483.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583.20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人员合并,故办公费、工会经费等经费预算增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2,375,555.17元,其中,流动资半岛(bandao) 半岛官方产2,156,943.27元,固定资产218,328.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6.2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807.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684.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59,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图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0.xlsx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图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0年度育肥猪保险补助资金.doc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图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doc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图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元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及工作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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