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
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5.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1.申请单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
5.选择所需申报的项目点击“发起申报”,录入项目信息,按要求提交、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提交半岛平台 半岛网站纸质材料。
申请单位可登录“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该项目申请审核进度。如果在审核过程中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部门会告知不符合原因及整改要求,申请单位在整改补齐补正后重新提交;如果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