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道设计规范 一、废气排放管道技术规范 1、原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 号 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3、《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4、《固定污染源烟气(S02、 NO半岛(bandao) 半岛官方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及相应行业排放标准 二、废气排放管道技术规范要求 1、排放口设置“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2、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
废气排放管道设计规范 一、废气排放管道技术规范 1、原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 号 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3、《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4、《固定污染源烟气(S0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及相应行业排放标准 二、废气排放管道技术规范要求 1、排放口半岛(bandao) 半岛官方设置“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2、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3、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乘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4、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 D-2AB/ (A+B),式中 A、B 为边长。 5、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5m/s。